2007年11月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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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证法实用公证项目为你维权
新晨

  公证项目已不下89种,提存公证、公司章程公证以及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等公证事项,都因为人们不太了解而处于相对“冷门”的状态。

  我国首部《公证法》颁布满两周年了,尽管目前公证项目已经有89种,但其中一些诸如提存公证、公司章程公证以及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等公证事项,都因为人们不太了解而处于相对“冷门”的状态。
  除了遗嘱公证,财产约定公证也是目前老百姓用得比较多的一种公证事项,因为通过财产约定公证,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变得分明,而且可以在发生相应的财产纠纷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应,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  然而,当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公证的有效性时,人们却忽略了除遗嘱公证、财产约定公证之外,公证所涉及的事项还有很多,且关系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,提存公证便是其中之一。
  举例来说,在一桩借款纠纷中,A无疑是受害者,明明想提前还钱,却苦于没有证据证明;而B则是故意利用A没有证据这一“劣势”,拖到还款期限之后,意欲获取额外的“违约金”。如果借钱一方事先将那笔钱提存于公证部门,并领取相应的公证文书,那么即便被告上法庭,他也不会被认定为赖债不还,更不会落入有理难辩的窘境。提存公证就是针对类似的现象,为保护债务人的权利而推出的举措。
  与此类似,生存公证、遗赠抚养公证也能很好地帮助当事人维权。但有所不同的是,前者更多地用于机关单位。
  根据目前的《公证法》,公证机构可办理的公证事项包括合同、继承、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以及公司章程证明、保全证据、文书上的签名、印鉴、日期、文书的副本、影印本是否与原本相符等多个领域。利用公证维权,也为越来越多人所接受。由于我国的公证部门仅有核查的权利及义务,而没有调查的权利和义务,因此人们要做公证之前,也应当尽可能地做好充分的准备,尽量完整地提供自己想要证明的事实资料。